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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灣很多人喜歡頂樓再加蓋就是這原因。
但現在建築法不能囉,除非原本建商設計好的建案有個"大
國外這建築,充分利用開窗的位置來引進自然光。二樓陽光
當然我們看到了,設計師開了天窗外,還利用巧妙的手法,
(人家很用心的設計囉~)
Ps:建築小常識 |
台灣建築法明定
: 84年以前的違章建築(頂樓加蓋),列為緩拆即免拆。
84年之後,即報即拆。
(所以現在不能,買了頂樓,又偷偷來加蓋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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